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通知及《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就机电工程学院2021年推免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贺鹏
副组长:郭俊先 韩长杰 李雪莲 夏新彬
成 员:张学军 张佳喜 谢建华 郭辉 黄薇 张绢 刘帮 邢春晓
二、推荐范围及专业
推免生必须从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
学术型硕士 | 0828农业工程 01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 02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
专业学位硕士 |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专业学位) | 0855机械 (专业学位) |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且无挂科;被推荐的汉族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
(六)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须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七)被推荐学生的综合成绩=专业学习成绩×80%+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科研成果、社会活动、获奖情况等)×20%。
素质能力得分计分表见附件1,素质能力得分最后折算为百分制,在所有推荐的学生中以最高分折合为一百分,其余学生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八)在满足基本条件时,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主次顺序进行优先推荐,英语6级>英语4级>学术专长获奖>学术成果,并遵循成绩高者、层次级别高者、项数多者优先。
四、推免生名额
(一)机电工程学院共有推免研究生名额6人,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二)新疆农业大学共有“研究生支教团”名额6人,新疆“选聘推免生辅导员”名额15人,按校团委、学生工作处文件进行推荐。
以上为预分配指标,最终以学校实际下达为准。
五、推荐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9月8-11日提交材料,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审核表》(附件2)
(二)申请者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英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三)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综合测评成绩(由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留存,一份交学校研究生管理处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备案。
(四)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应材料;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9月15日学校将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推免生接收
9月28日-10月20日。为推免生的接收阶段。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登陆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填报志愿、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并对考生接收情况进行核实。
接收专项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学院将复试通过的
考生报研究生处汇总,由研招办统一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七、申诉与复议
(一)请推免的学生,对推荐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二)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申请单位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下面简称“复议申请表”),提交申请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学研究生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按照学校规定和相关单位实施细则,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进入复议程序;
3.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本职责范围内按照本单位推免工作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审核学生复议申请,开展复议督查。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超出监督复查范围或职责的复议申请,及时提交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组
织复议专家组,全面复查相关工作环节,形成复议结论,并告知相关单位和申请复议的学生;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复议结论,按程序予以落实,并将结果报送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备案。
咨询电话:邢老师 0991-8763091
咨询地点:机电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八、其它
严格遵守教育部3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考试纪律。
(一)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的学生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二)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考。
(三)我校奖助政策见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2.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3.在研究生入学前违纪、违法受到处分;
4.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当年研究生管理处具体通知为准。
(六)本办法由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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