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下半年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农大研究生处通知[2020]08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为服务好广大研究生,确保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政治审查,教育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认真组织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标准不降低。
研究生导师要严格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认真指导研究生修订学位论文,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研究生处也将会同督导专家组检查督导学院答辩的组织工作,有问题及时反馈,做到立查立改。
二、工作流程:
1.系统填报:拟申请2020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请于2020年8月5日-8月30日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学术成果的登记并提交学位论文抽检申请。
2.预答辩:相关学院于9月10日前要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网络资源调配,科学制定网络视频预答辩工作方案,以学科方向、专业领域为基本单元,组成预答辩专家组,有计划、分步骤开展线上预答辩。本次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需并通过预答辩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环节。
3.重复率检测:论文电子版须为word格式,命名为“学号-姓名-学院专业”(中间为半角短横),命名方式及格式不正确的概不受理。
9月15日所有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并签署“论文审核及重复率检测提交表”后,以学院为单位,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博硕论文总复制比:博士论文在15%以上、硕士论文在20%以上的将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4.论文评审:所有学位论文均须双盲送审评阅,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送审3本,由研究生处学位办负责组织评审。学位论文电子版于9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博硕论文三份评阅书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方能参加答辩。若有一个评阅书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将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学位论文者视为自行推迟答辩,其答辩安排至2021年上半年进行。
5.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必须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一发函邀请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组建,严禁按导师研究方向组建答辩委员会。
(2)应将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开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且相对固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1-2位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3)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须于11月20日前完成,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于11月30日前完成。
答辩后须提交定稿的纸质版论文1本及其电子版进行形式审查和重复率检测,经反馈意见、修改论文等程序后将论文和档案等所有答辩材料于11月25日前提交完毕。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抽查的学位论文重复率未达标的,不上会审议其学位授予;论文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毕业生,缓授学位三个月。
6.其他:
(1)本次答辩使用2020版答辩材料。
(2)本次学位论文答辩流程须全部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通知相关导师和研究生按照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答辩程序步骤。
(3)学位论文答辩公告(答辩前五天)经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须上传到研究生处网站“答辩公告”栏中进行公告。命名方式为“XX学院XX专业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公告XX年XX月XX日”,此处日期为答辩具体日期。如需在学院张贴纸质版答辩公告,请按学院要求张贴在指定位置。
(4)为节约资源,在提交最后正式定稿论文前,所有程序中提交的论文均可以是非胶装、白皮的论文。
(5)各学院答辩总结须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负责撰写并由研究生秘书提交,总结中须包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相关内容、答辩的组织管理、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或建议等。
(6)研究生教学秘书要做好本学院研究生答辩材料的备份存档工作,以备评估和查询。
7.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本学院所有答辩的博士、硕士和拟申报的博导、硕导相关材料均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通过后,提交相应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表决,表决通过后再提交至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
以上工作时间安排等因受各种原因有可能调整,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处临时通知。有关答辩的其它工作安排,请通过研究生处网站了解。
研究生处网址:yjsc.xjau.edu.cn
学位办电话:0991-8762488
附件1:2020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进程安排表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及重复率检测提交表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2020年6月26日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时间进程安排表
时间 | 进程安排 | 要求 |
8月5日-30日 |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报 | 研究生完成学术成果的登记并提交学位论文抽检申请 |
9月10日前 | 完成预答辩工作 | 本次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需并通过预答辩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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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 所有通过预答辩学生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后可参加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 重复率检测提交论文电子版须为word格式,命名为“学号-姓名-学院专业”。 博硕论文总复制比:硕士论文在20%以上、博士论文在15%以上的,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当次学位论文答辩。 |
9月20日 | 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和延期答辩、重新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进行送审。 | 送盲审论文电子版需为pdf格式并提交附件表格 博硕论文三份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方能参加答辩。有一个不同意答辩意见本次不能参加答辩。 |
11月20日前 | 由各学院组织答辩并召开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答辩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对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进行表决。 | 答辩程序和要求与往年基本相同(分委员会同时应对拟申报的博导、硕导进行审核表决),研究生须按时在管理系统提交相应环节的申请和材料。 |
11月25日前 | 提交正式格式论文电子版(用于重复率检测)和纸质版(可以是非胶装白皮)进行形式审查。 | 纸质版1本,电子版1份,必须完全一致;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对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进行审核。 |
11月30日前 | 召开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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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重复率检测提交表
研究生姓名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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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 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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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 所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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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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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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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意见 (在方框□内划对勾) | 1.我已对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内容、格式和学术不端行为等进行了审核,并已责其进行了修改。 □ 2.我同意该学位论文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送审和重复率检测。□ 3.我和学生熟知学校论文重复率检测相关规定:硕博论文总复制比硕士论文在20%以上、博士论文在15%以上的,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当次学位论文答辩。 4.我和学生熟知学校论文评阅相关规定:博硕论文总体评价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答辩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不同意答辩。说明:博硕论文总体评价中有一个不合格本次不能参加答辩。 5.其他说明: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