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2020年春季学期在线教学实施方案

发布者:郭俊先发布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172

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一)在线授课

 2020年春季学期所有研究生课程均实行网络教学,任课教师在开课前须进行试讲,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3月已开始线上授课的课程按照教学进度继续进行,未开课的课程全部于46日开始线上授课,本学期不再安排课堂教学。为了避免上课时间冲突,授课教师仍按原教学计划时间开展网络教学,不能按原教学计划授课的,须上报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统筹协调。

任课教师可对课程教学大纲和内容作适当调整以适应网络教学,但须确保教学内容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本学期既有理论又有实验的课程,理论部分通过线上授课,无法实施在线教学的实验教学内容可推迟到秋季学期进行。

(二)课程考核

本学期课程考核和成绩上报可根据考核方式,分类安排。

有条件在线考核的课程,考核安排在本学期进行,在课程考核完成后20天内按照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的有关要求上报成绩。

不能在线考核的课程,考核安排到秋季学期进行,在课程考核完成后20天内按照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的有关要求上报成绩。

(三)课程重考

需重考的研究生须参加本学期课程考试,研究生管理处不安排集中重考。重考研究生要及时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了解考试时间、考试安排等相关事宜,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认定为重考成绩。

(四)成绩转换

2019级访学研究生于415日将《新疆农业大学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由研究生秘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成绩,并录入研究生系统。

二、研究生必修环节安排

(一)“科研训练或专业实践”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在校外开展科研训练或专业实践,须由学生本人申请(见附件1、导师审核,报所在学院审批后方可进行由于疫情影响,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内容和场所进行调整并相应缩短专业实践活动时长,但不得少于60天。

(二)“文献阅读报告”安排

研究生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独立自主地进行学习。导师依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为研究生指定参考文献,指导研究生完成本学科研究生的文献阅读报告,学生须提交报告由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学术研讨与实践活动”安排

导师指导研究生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方式最大程度地完成学术研讨与实践活动。依照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实地或在线学习本学科的专题报告、讲座或参加导师、学科及学院组织的线上组会并作汇报以及线上参加的助教等教学实践活动均可认定,累计次数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开题报告”安排

如因疫情影响,试验或调研内容变更较大的,需重新开题,原则上二次开题时间不得晚于今年630日,二次开题完成后须联系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系统上更换开题报告。

 

 

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外出实验实习审批表

附件1 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外出实验实习审批表.docx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