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决定对《机电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中第六项,第(二)部分(“录取原则”)重新表述如下:
学院分批次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报研究生管理处。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复试环节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低于6分者;
2.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
特此公告。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