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域概况
新疆地域辽阔,人口相对稀少,是我国的农牧业大区,农业工程技术与农村信息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利用智能农业装备、计算机技术、3S技术等现代技术,实现各类农业信息及其专业知识的获取、处理与合理利用,使之能够在现代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中形成有力支撑,加速新疆传统农业改造,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新疆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高效的发展。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主要研究方向为智能化农业装备、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化、农业物联网,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提高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成果的应用转化水平。与本领域相关的研究机构有自治区农业工程技术中心、设施农业研究所、农业物联网实验室、智能农业装备研究室、农业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室,以及相关的20余个实验室等为科学研究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认知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及管理,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领域包括农业信息技术(数字农业、资源遥感、农业物联网、农业资源环境信息获取与处理)、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设施农业技术(设施装备、设施栽培、设施工程)三个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三农、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信息化、机械化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服务。
2.掌握农业信息技术或农业机械技术或农业设施技术等方向的坚实基础理论、系统化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管理理念,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基本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4.恪守学术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道德诚信,遵循学术伦理;具有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坚守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
三、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组成。
四、学习方式与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3年;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4年。
超过基本学习年限但不超过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备案管理;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时,未毕业研究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不再保留学籍。
五、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工作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负责学生的学业,实行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生从事与农业信息化领域相关的专业技能。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主要包括6个环节:①制定个人培养计划;②课程学习;③专业(职业)实践;④论文开题;⑤中期考核;⑥论文答辩等。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为主,聘请企业或生产推广部门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六、课程设置及培养环节
专业硕士生学习实行学分制,所选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方可获得学分。硕士生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与必选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课程学习不少于17学分,包括公共课7学分、领域主干课不少于7学分、选修课不少于3学分。选修课一般由学生选修,导师同意。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农业工程与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总学分。必选环节11学分,包括文献阅读1学分、开题论证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
本领域总学分要求为28学分,包括课程学习17学分和必修环节11学分。
(一)课程设置
本学科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为17学分,学位课学分要求为14学分,全日制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原则上要求在第1学期之内完成,非全日制硕士生课程学习原则上要求两个学期之内完成。具体课程设置如下表:
说明:(1)专业方向指农业信息化;(2)专业方向必修课可作为其他专业方向的选修课;(3)根据研究生选题的需要,可选择新疆农业大学其他专业设置的课程作为本专业的选修课。
(二)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后,导师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指导硕士生进行课程学习、实践能力训练、开展研究工作的依据,也是对硕士生进行毕业及授予学位审查的依据。
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专业实践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三部分:
Ⅰ、课程学习计划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专业基础制定,一般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
Ⅱ、专业实践计划一般在第一学期初制定。专业实践计划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制定。
Ⅲ、论文工作计划一般在第一学期末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安排、论文工作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完成期限等。
硕士生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查通过后,存入系统电子档案。硕士生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取得相应学分,方能申请毕业(学位)答辩。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条件变化,可以修订培养计划,但需经学院主管负责人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备案。
2、开题报告(2学分)
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暂行规定》执行,应在第1学期末进行开题。通过开题报告者获得2学分,不通过者可限期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不能取得本环节规定学分,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是根据专业学位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检查硕士生的学习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中期考核的目的是及时了解和帮助硕士生发现和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业进步和综合能力发展。应在第3学期初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4、文献阅读(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进行开题论证前至少应阅读80篇研究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至少应撰写3篇读书报告,每篇读书报告不少于1500字。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系)备案。
5、专业实践(6学分)
充分的、高质量实践训练是专业学位硕士生教育质量的保证,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应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取集中和分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应注重培养学生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实践贯穿于课程教学、实习实践、学位论文研究等培养全过程,包括专业技能实践、职业岗位轮训、实践研究、协助导师指导实习、实验、本科毕业论文等。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应按照实践训练计划,完成实践环节,实践期满后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总结报告》,培养单位应于第3学期末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考核不及格者,不得申请毕业答辩。
七、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针对农业信息化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尽可能与农业信息化实践紧密结合。
论文应在农业装备设计、农业工程技术推广、农业生产机械化、农业设施工程技术、农业生产设施的设计、推广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内选择能够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项目作为研究对象。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等方面问题的能力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量一般应不少于1年,论文主要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应用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项目管理等形式,最终提交的学位论文应符合硕士学位论文结构层次和书写规范。
(3)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专业学位硕士生独立完成,并实事求是地反映作者所完成的工作。论文内容应以研究生本人从事的实验、观测和调查的材料为主:
(1)以应用基础研究形式提交学位论文时,论文撰写必须在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之上进行,应广泛并针对性地吸收国内外关于所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
(2)以调研报告等文字形式撰写学位论文时,应做到体例结构规范,方法科学、合理,观点明确,阐述准确、清晰,并有一定的创造性。
(3)以设计或作品等形式提交学位论文时,设计或作品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撰写规范,所涉及产品、主要工作部件等全套技术性文件作为审查材料提交学术委员会审查。
导师要加强从开题到论文写作、答辩的全过程指导,训练硕士生掌握相应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行业项目设计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署名及著作标注规范等;熟练运用专门术语,精炼、清晰、准确表达解决问题的思路,展示研究成果的能力;综合利用所学的理论、方法、技术手段,独立开展研发工作,解决本职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4)撰写要求
论文格式以“新疆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书写规范与印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和《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等为准。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其中本人的研究工作要占篇幅的70%以上,综述以及引言的原理方法叙述等部分不能超过30%的篇幅,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5。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等形式的论文撰写要求参阅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是经导师指导和认可,由攻读学位者本人完成。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察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广和可持续发展方面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至少有一名来自非本校其他工作部门的专家参加。作者指导教师不参加该学生的论文评阅,可参加论文答辩,但不得兼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八、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者在完成本学科的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批准授予相应学位,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或多项条件须同时满足)的,可以颁发学位证书::
1、在读期间发表(含录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论文至少1篇(不含增刊和会议论文)。期刊论文只计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并以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答辩之前,发表论文应见刊,或者有导师签字确认的编辑部收录证明,且答辩后见刊时间不能超过1年(对于EI、SCI等索引机构收录的发表周期较长的期刊可视情况适当延长期限)。经学院学位委员会综合评议为涉密的研究对发表文章不作要求。
2、在读期间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只计前三名,且发明人中有学生本人导师;实用新型专利学生必须是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专利应以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3、在读期间获批地方标准(本人为第一作者且标准撰写者中含本人导师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1项,且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著作权单位。
4、在读期间申请获得软件著作权(本人为第一著作权人且著作权所有人中含本人导师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1项,且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著作权单位。
5、在读期间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的科研奖(三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4、一等奖排名前5),且以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获奖单位、导师位列获奖人员名单,并有获奖证书。
上述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学分以及培养环节要求,并完成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且同时符合该学位点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以获得硕士毕业证及农业硕士专业学位证。若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未达到该学位点学位授予条件者,只能获得硕士毕业证。若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硕士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