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3)
Mechanical Design and Theory
(一)学科简介
机械设计及理论是机械工程学科的一个二级学科,是根据使用要求对机械产品和装备的工作原理、结构、运动方式、力和能量的传递方式等进行构思、分析、综合和优化的一门学科。机械设计及理论方向的培养特色是初步掌握现代机械设计方法,尤其是计算机辅助设计、机械优化设计等;具备综合运用机械、电气、气压、液压知识进行机电一体化产品设计的基本能力;具有对机械产品研究与开发和机械产品性能的检测、分析、试验的基本能力。
我校该学科于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依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的国家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经过长期发展形成机构设计与试验研究和风力发电机组设计与优化等具有明显优势的若干研究方向。
(二)培养目标
全日制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学术型硕士主要是从事机械装备设计、生产制造、检测与控制、使用及维修、计划与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毕业生应能独立从事机械产品的设计与研制,生产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工程项目的开发与管理。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机械工程领域的教学、科研、生产与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思想品德要求:培养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创新意识和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为科学勇于献身的精神,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人才。
2. 业务水平与能力要求:掌握坚实的数学、力学和信息技术基础、系统的机械专业知识、必要的力学测试、机电一体化实验技能和较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了解本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和动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专业文献,具有一定从事本学科领域内科研、教学、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的能力。
3. 身体状况要求: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三)培养方式
1.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的培养方式,重点培养学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使学生通过课程学习修得一定量的学分,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止)不得少于一年整。
2. 硕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需要时可配备一名副导师。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4年。修业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科方向
研究方向:机构设计与试验研究、风力发电机组设计与优化。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必修环节设置
本学科总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与必选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具体组成见下表:
总学分 | 课程学习学分≥23 | 必选环节学分=7 | ||||
学位课 | 选修课 | 文献阅读 | 开题论证 | 中期考核 | 学术活动与教学实践 | |
≥30 | ≥18 | ≥5 | 1 | 2 | 2 | 2 |
1. 课程设置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至少2门本学科本科生的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如果指定的课程已经在我校修过,可按规定申请免修,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补修课程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
学
位
课 | 公共课 (8学分)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春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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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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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硕士生第一外国语 | 120 | 4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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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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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平台课 (6学分) | 4 | 矩阵理论及其应用 | 48 | 3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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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用概率统计 | 48 | 3 | 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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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数值分析 | 48 | 3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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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课:机构设计与试验研究 (4学分) | 7 | 机械优化设计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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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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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课:风力发电机组设计与优化 (4学分) | 9 | 风力发电机空气动力学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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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械优化设计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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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5-8学分) | 11 | 多元分析与试验设计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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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虚拟样机技术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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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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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机械振动学 | 48 | 3 | 春秋季 | 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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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有限元分析及应用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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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先进制造技术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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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农业机器人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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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现代控制理论 | 32 | 2 | 春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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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课 | 19 | 机械原理 | 32 | 2 | 春季 | 考查 | 至少应补修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2门 ;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 | |
20 | 机械设计 | 32 | 2 | 春季 | 考查 | |||
21 | 工程力学 | 32 | 2 | 春季 | 考查 | |||
22 |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制造 | 32 | 2 | 春季 | 考查 |
2. 培养环节
(1)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需在导师的指导下,依据培养方案,根据学生自身特点、现有知识结构及职业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具体内容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包括补修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不收费)、文献阅读计划、科研与论文工作安排等。个人培养计划须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完成,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备案。
(2)文献阅读(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进行开题论证前至少应阅读100篇研究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0%。至少应撰写4篇读书报告,每篇读书报告不少于2000字。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备案。
(3)开题报告(2学分)
论文选题后应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3学期做论文开题报告,开题论证在培养学院进行,由导师主持并邀请同行专家参加(不少于3人)。
(4)中期考核(2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开题论证后,于第5学期进行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中期进展汇报。具体的考核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修订)》执行。
(5)学术研讨与实践活动(2学分)
① 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10次以上;
② 在学院(系)或一级学科范围内做学术报告1次(每个学生至少在学科范围内开展一次读书报告或研究进展报告);
③ 参加教学实践、生产实践或社会实践。
上述活动登记表、学术报告文稿和实践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备案。
(七)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
1. 规范性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和新疆农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在形式上,包括文字、图表、引文标注等,都要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规范,以《新疆农业大学学位论文印制与编写格式规定》(工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15)和《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等为准;在内容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论文应该在广泛查阅相关文献,特别是代表性学术专著和论文的基础上进行选题,选题应具有创新性;
(2)提出的研究内容必须基于一定的现实基础和背景,对涉及的理论分析过程进行详细阐述和推导,对实验过程和方法进行详实表述,对实验发现进行解释、分析、比较,并进行详细的讨论,对应用前景进行总结和展望。
(3)所有研究和分析应采用标准或规定的分析方法,并注明出处;新方法必须详细描述操作程序。
(4)试验数据应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进行分析验证(如方差分析和显著性检验),要有统计显著性结果支持;文中的计算公式必须用公式编辑器编排,并有顺序号。
(5)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专门的一章对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应避免对研究结果的简单罗列,应进行适当的提炼,说明研究结果的科学意义和发现,探讨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导向或信息,供后人参考。
2. 质量要求
(1)机械设计及理论硕士学位论文应能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科学方法,解决本学科领域相关方面的理论探索、技术开发和实际应用问题。学位论文研究应对该领域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和现实意义,或者具有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潜力。
(2)学位论文能体现硕士研究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术作风。要求论文结构和条理清晰、规范,文字流畅,表达准确,数据可靠,图表标注符合规定,参考文献引用规范。
(3)学位论文中应对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有详细的分析和比较,进而提出自己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详细介绍在实验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实践中采用的方法和获得的结果,要求论文内容充实,有一定的工作量和现实意义,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和理论研究方法先进。
(4) 社会评价良好,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应对生产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5)论文正文字数最低要求3万字以上,其中本人的研究工作要占篇幅的70%以上,综述引言以及原理方法的叙述等部分不能超过30%,参考文献不少于8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4。
(八)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者在完成本学科的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学位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学位申请具体条件按照本学位点《学位授予标准》规定执行。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及培养环节要求,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且同时符合该学位点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获得硕士毕业证及工学硕士学位证;若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未达到该学位点学位授予条件者,只能获得硕士毕业证;若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硕士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