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上学期重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考工作定于2016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成立重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主考、副主考,成立巡考组、考务组、监考组等若干小组,全面、全程负责本单位开设课程的重考工作。每场考试安排一名考试负责人和一名巡考人,做好考试管理和巡考工作,考试负责人及巡考人员名单于
2、重考报名工作定于
3、公共课程重考时间已做具体安排(见附件1),其它课程请各教学单位插孔安排。
4、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新疆农业大学考试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试卷命题和审核工作,重考试卷的题头为“新疆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C卷)”。
5、重考考场一律安排在二号教学楼,不得安排在其它地点(除有听力考试的语言类课程和用电脑进行考试的课程外)。
6、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监考经验的教师进行监考(不得安排研究生监考),每考场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两名监考中须有一名教师担任主考),40人以上的考场至少安排3名监考。
7、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考试管理规定》,做好考务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培训工作。
8、请考试负责人员、巡考人员、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执行职责。巡考人员要全程巡视,不得提前退场。
9、监考人员在开考之前认真做好清理抽屉和底面,学生考试文具外物品集中放置,督促学生关闭手机,并取出电池放置在桌上工作。
10、监考人员逐一核对考生名单与一卡通上的姓名是否一致,核对一卡通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人无误后,请学生在考生名单上签字,防治出现替考现象。未带一卡通或一卡通上的信息、照片模糊不清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请各学院提醒一卡通丢失或严重磨损的同学提前到一卡通办公室补办。
11、监考人员宣读考场指令。如在考试中出现未尽到告知、提醒、制止的义务而出现考生作弊或考场纪律松弛等现象,将严肃追究监考人员责任。
12、考试期间,应保持1人在讲台检视全场,其他人员在场内巡视,从严管理,防治作弊行为,巡视时不要随意翻看考生试卷、与考生交谈。
13、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不得随意串岗、离岗,禁止吸烟、接打电话、看书报杂志、玩手机、聊天、久坐等。
14、监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新疆农业大学考场违纪记录》。如发现违纪情况,详细描述学生违纪过程并保存作弊证据;如发现替考学生,需认真查清替考和被替考学生身份,对替考和被替考学生本人和一卡通进行拍照,并做好详细记录。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录表、违纪记录表及违纪学生的物证由开课单位统一送交考试科。
15、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重考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考试科,总结内容包括应考人数、实考人数及缺考人数。
16、教务处将对考试负责人员、巡考人员、监考人员名单报送情况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对人员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附件1:公共课考试安排
附件2:关于调整重考管理工作的决定
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考试管理办法
教 务 处
附件1
公共课考试安排
课程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10:00-11:50 | |
形式与政策Ⅱ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12:10-14:00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16:00-17:50 | |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 | 18:10-20:00 | |
高等数学(2) | 10:00-11:50 | |
大学物理 | 12:10-14:00 | |
大学英语Ⅱ | 16:00-17:50 | |
大学英语Ⅳ | 18:10-20:00 | |
植物学Ⅱ | 20:30-22:20 | |
有机化学 | 20:30-22:20 | |
基础汉语 | 20:30-22:20 | |
植物生理学 | 20:30-22:20 |
附件2
关于调整重考管理工作的决定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农大发〔2011〕157号)规定“公共课、普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允许参加重考。第一次重考时间安排在下一学期第6-8周期间。第一次重考后成绩仍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参加同门课程的正考”。经过4年的实践分析,这种管理办法对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未能起到良好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效果,规范考试管理工作,经研究,做出如下决定:
1.公共课、普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允许参加重考。重考时间安排在下一学期第6-8周期间。第一次重考后成绩仍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参加同门课程下一学年第6-8周期间的重考。取消参加同门课程正考的规定。
2.学生在校期间重考不得超过3次(含无故缺考次数),即使是一年级第一学期不及格的学生也只能选择3次重考机会;
3.在校期间成绩不合格,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生的重考安排在9月份进行。
4.学生考试报名后不得无故缺考,对无故缺考者,给予警告处分;
5.本决定于2016年9月起执行。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3
新疆农业大学校内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营造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试卷
(一)命题
1、各门课程须制订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的拟定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不仅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要检查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
2、命题实行A、B、C卷制,无论考试方法如何,每门课程要求同时编制出A、B、C(C卷重考使用)三套覆盖面、难易程度、试题份量相当的试卷及标准答案,供考试使用,A、B卷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30%,C卷与A、B卷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10%。
3、试题难易度要求“较易”题型占卷面题型的40%;“中等难度”题型占卷面题型的40%;“较难”题型占卷面题型的10%;“难度较大”题型占卷面题型的10%。
4、试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要有层次,试题题型一般不少于四类,题量要保证对本课程学习优异学生不少于一个小时的答题时间;试卷中基础知识题(譬如填空题、名词解释题和简答题等)应少于60%,考查分析问题、综合运用能力的题应多于40%,知识覆盖面原则上不低于75%。开卷考试试卷中基础知识题应少于20%。
5、课程考试试卷一般为百分制,命题时要仔细核算分值,分值计算不得有误。
6、课程考试命题应成立命题小组,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组长担任命题组组长,命题完成后按上述试卷命题的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对试卷的内容(标题、序号、题目、分值)进行检查,并在试卷相应的位置(命题组成员、命题组组长、审题人)签字。
(二)试卷格式
试卷一律用Word编排,试卷用8K纸横向排。中间设分隔线,试题页数不限,出题类型不限,但对模版中的表格、页眉页脚、纸张大小和页边距等,不得做任何改动。
每大题后括号内必须用小四号仿宋GB2312字体标明答题指示语。指示语顺序是:答题要求、共计题数、每小题分数、共计分数。要求指示语中答题要求必须简明扼要,表达准确。如“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把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后的括号中。本大题共7小题,每小题2 分,共14分)”。
格式说明:
1、试卷版面格式:试卷纸纸型8开(390×270 单位:毫米)。页边距设置,上为2.3厘米(或230毫米);下为2厘米(或200毫米);左为3厘米(或300毫米);右为3厘米(或300毫米)。页边距设置,页眉 1.75厘米(或175 毫米);页脚 1.75厘米(或175 毫米)。
2、文本格式:一级标题用四号仿宋_GB2312加粗字体,正文为小四号仿宋_GB2312正常字体。试卷格式已经设置完成,请不要改动试卷格式。
3、除填空题以外,其他题型不留答题位置,大标题号后用“、”,小标题号后用“.”。选择项ABCDE后一律用“.”。填空题一律用“”线。页码格式为“( )卷页码1,( )卷页码2”, 答题纸使用制卷中心制作的统一答题纸。
4、试卷需按新疆农业大学试卷模板(附件1)格式制卷,正确标注试卷的标题、学年、学期、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入库时间、试卷类型(A、B、C卷),命题组成员、命题组组长、审题人,需在试卷相应位置签名。
(三)试卷的印制及保管
1、教师命题完毕后制作母卷,命题组组长审核,并在《新疆农业大学制卷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后,一起放入新疆农业大学母卷袋(学校统一印刷提供)密封,并放入保密柜保存。
2、试卷印制前要了解《新疆农业大学制卷须知》(附件3),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制卷流程》(附件4)执行。教学单位安排专人由保密柜取出密封母卷,送教材科制卷中心印制。公共课、基础课由教研室指定专人、其它课程由任课教师于考试前4个工作日将A、B两套试卷交制卷中心,单班试卷印数为考生总数加上附加数(2份),合班印数为考生总数加上附加数(每小班加2份)。
制卷完成后,验收和领取试卷、《新疆农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新疆农业大学考场违纪记录》和试卷袋,并当面密封,试卷袋上应标明课程名称、年级、专业班级、份数等内容,供监考员考试时使用。试卷送回本单位后放入保密柜中保存。
3、制卷中心在试卷的交接、印制过程中要做好保密工作,及时销毁多余或作废的试卷及试卷底板。试卷印制要求字迹清楚,图形符号准确,无缺损错漏页。
4、开考前一小时教学单位指派专人领取试卷,分发给各考场监考人员,监考人员须当考生面拆封试卷。
5、试卷在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题、漏题。出现泄密事件的,一经认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答卷是考核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必须保持试卷的原始状态,收卷后不得有任何方式的修改。试卷评阅后,由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或教研室进行考试情况分析,并将试卷规范整理后在本教学单位保存到本届学生毕业后2年备查。
二、考试安排
课程考试分为正考和重考,课程的正考安排在当学期课程结束后,第一次重考时间安排在下一学期第6-8周期间。第一次重考后成绩仍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参加同门课程的正考。下一学年度没有同门课程正考的,在下一学年度末的考试周单独安排一次该课程的重考。此后在毕业前不再单独安排考试。
所有考试安排必须按规定格式(附件5)报考试科备案,分散考试安排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相对集中。每学期最后两周为考试周,考试周由考试科统一安排公共课考试,各教学单位根据安排情况插空安排专业课考试,考试周课程考场统一设定在一号教学楼,教室由考试科统一分配。
三、监考工作
(一)监考人员的选派与动员
1、每次考试前,考试组织单位应提前向全校有关单位征调人员参加监考工作,各单位应按照考试组织单位的要求,选派合适的人员参与监考工作。
2、考试组织单位根据考试要求,将监考人员排入相应的考场。
3、考试当天,因故不能参加监考工作的,必须提前向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否则因之造成的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考人员不能擅自调换。
4、每次集中期末考试或集中重考前,各单位须进行监考工作动员,重申监考要求。
(二)监考规则
1、每个考场(教室)原则上设1名主监考,设1名或多名副监考,主监考负责根据考试组织单位的要求统筹安排本考场(教室)的监考工作,并安排指导副监考完成有关监考工作。
2、主监考主要负责试卷等考试材料的领取、清点、分发、回收、再清点、交回等关键环节,宣读考场指令(附件6),控制考场总体秩序,以及报告和处理考生迟到、早退、违纪和其它突发事件。
3、副监考根据考试的要求,在主监考的指导下完成考场布置、考生校园卡核对、考场清理、检查并禁止考生携带违规物品入场,材料分发与回收、维持考场秩序、填写有关报表等工作。
4、监考人员应在考试之前30分钟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并做好考试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考试全过程一般按铃声操作,打第一遍铃分发试卷,打第二遍铃考试正式开始,打第三遍铃考试结束。有特殊规定的考试除外。
5、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不要发出可能影响学生考试的响声,监考时应避免穿着高跟鞋等容易发出较大响声的鞋子。
6、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不得随意串岗、离岗,禁止吸烟、接打电话、看书报杂志、把玩手机等,也不得聊天、久坐。
7、考试期间,应保持1人在讲台检视全场,其他人员在场内巡视,巡视时不要随意翻看考生试卷或与考生交谈。
8、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应直接进入考场,做到“卷不离人”,按规定要求与时间拆封试卷、答题卡,清点检查无误后方可按时间要求分发给考生。
9、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应按规定向考生宣读考试纪律等内容,要求考生按规定关闭手机取出电池放置桌面,随身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备齐证件放置桌面右上角,并在黑板上书写规定内容,大声提醒证件不全或证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0、考试开始后,进一步检查考生证件,核对考生相貌,并做好登记。如考试内容含听力,核对证件工作不应再听力期间完成。如对证件和考生身份有疑问,应立即向有关工作人员报告,进一步核实处理。
11、考试结束前,主监考应关闭教室门,维持考场秩序。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副监考逐一回收考试材料,然后交主监考清点,清点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主监考清点考试材料时,副监考应维持好考场秩序。
12、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做超出试卷规定范围内的解释,或对试题向考生做提示说明,不得有可能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其它异常举动。
13、监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附件7)、《新疆农业大学考场违纪记录》(附件8)。如考场(教室)内有考生违反考试纪律,需在《新疆农业大学考场违纪记录》详细真实的描述违纪行为,妥善保存违纪学生的物证,交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将交教务处考试科。
四、巡考工作
1、学校对各类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制度。
2、巡考人员由学校有关领导、教学督导组、教务处及其他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组成;学院巡考由各主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组等组成。
3、巡考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指定巡视地点,并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4、巡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
5、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考人员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
6、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巡考人员着重巡视考场纪律。遇到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并与监考人员所在单位取得联系。
7、考试过程中,巡考人员着重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考场纪律。
8、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考试巡视记录表》(附件9)并交教务处考试科存档。
五、考试纪律
1、学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按旷考论处;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凭学校医院证明到学院教学办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2、学生应凭校园卡参加考试,无校园卡者不准参加考试。学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后,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学生完成考试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高声交谈或从事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
3、学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和回收,一律不准由学生带出考场。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试卷后,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将所有书籍、资料、通讯设备、智能电子设备及其它有可能影响公正、诚信考试的物品放置到指定位置,其中手机须关机并取出电池放置桌面。考试期间不得相互借用任何文具。
5、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凡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考试纪律者,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
1、新疆农业大学试卷模板
2、新疆农业大学制卷登记表
3、新疆农业大学制卷须知
4、新疆农业大学制卷流程
5、新疆农业大学期末考试安排
6、新疆农业大学考场指令
7、新疆农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
8、新疆农业大学考场违纪记录
9、新疆农业大学考试巡视记录表
| ||||
附件2
新疆农业大学制卷登记表
课程 名称 | 任课 教师 | 专业 班级 | 送卷 日期 | 考教分离 情况 | 考试方式 | 考试 日期 | 印制 份数 | 取卷 日期 | 取卷人 签字 | 备注 | ||||
试题库 | 试卷库 | 其它 | 开卷 | 闭卷 | 其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新疆农业大学制卷须知
1、教学单位负责母卷的制作和保存,制卷中心负责全校计划内各班级期末考试试卷、重考试卷及教务处统一安排的各类考试试卷的制作。
2、拟题人必须严格按“新疆农业大学考试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标准、格式制作试卷母卷纸质版并密封,保存在指定地点。
3、公共课和基础课由教研室指定专人、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负责将母卷袋送往制卷中心制卷。
4、送(取)卷人员负责母卷的送达、登记、验收、分卷和取卷,制卷中心负责试卷的接收、印刷、核对、装订及保管工作。
5、送卷人至少应在考试前4个工作日送达母卷,取卷人考试前1个工作日到制卷中心验收和领取试卷,制卷中心必须在考试前2个工作日完成制卷。
6、送(取)卷人员和制卷人员均须无条件遵守制卷有关规定、制度、条例。
附件4
新疆农业大学制卷流程
命题教师(组)出,题量和难度相当的三份母卷(A B C) |
↓
母卷按“新疆农业大学试卷统一格式”打印或书写 |
↓
母卷经系命题组组长审核签字 |
↓
填写《印制考卷登记表》与母卷一同装入“新疆农业大学母卷袋”密封保存在密码柜中 |
↓
教学单位派专人提前4个工作日将母卷袋取出送至制卷中心登记后进行印制 |
↓
制卷人员抽出A B母卷在考前2个工作日完成印制 |
↓
考前1个工作日,取卷人员到制卷中心登记领取试卷袋,送至学校或教学单位指定地点保存 |
附件5
XXXX学院(部)20XX~20XX学年XX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日期 | 时间 | 课程名称 | 班级 | 人数 | 教室 | 监考教师 |
附件6
新疆农业大学考场指令
各位考生:
本场考试的科目是:,为了保证各位考生的权利,保证考试正常进行,现将考试有关规定宣布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对照检查,遵照执行:
1、严禁代考,如果本考场内有受人之托前来代考的考生,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请自行离开考场,我们将不予追究。否则,将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请大家按学号入座、并将校园卡摆在桌面上,我们现在开始清理考场环境。
禁止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手机,请将电源关闭,取出电池,屏幕向下放置在桌面上,电池不能取出的,关机后放置到监考老师指定位置。开考后,如发现有手机未关机,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此处停顿,等待学生检查并清理)。
请各位考生仔细检查桌面、墙壁、目光所及之处、抽屉及自己身上是否有与本次考试课程有关的书籍、笔记、纸条及其它各种写有文字的物品,如有,请放到指定地点或自行销毁。开考后如发现上述物品,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此处停顿,主考视考场情况指定地点,等待学生放好相关物品)
3、考试结束后,暂时不要离开考场,请将试卷放在桌面上,待主考老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4、在考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现在开始发考卷,请大家注意掌握时间,开始考试后半个小时内不得离开考场。
附件7
新疆农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
班 级 |
| 考试科目 |
| ||
应到人数 |
| 实到人数 |
| ||
时间 | 年月日 | 教室 |
| ||
考场情况:(监考老师监考情况;考场秩序情况;试卷的差错情况,其它发生在考试期间的事项。)
| |||||
主考教师 |
| ||||
监考教师 |
| ||||
巡视人员 |
| ||||
备注 | (1)各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即将考场记录交任课教师处。 (2)考试中如发现有违纪和作弊等情况,请监考教师如实填写考场违纪记录(两份),一份交任课教师,一份交教务处考试科。
| ||||
附件8
新疆农业大学考场违纪记录
姓名 |
| 学号 |
| 学生学院 |
|
(请监考人员或违纪情况发现人尽可能详细具体地描述学生的违纪行为,注明是发卷前发现还是发卷后发现,不作性质判断。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此表和学生违纪证物交教务处考试科。)
学生签名: 记录人签名: | |||||
姓名 |
| 学号 |
| 学生学院 |
|
(请监考人员或违纪情况发现人尽可能详细具体地描述学生的违纪行为,注明是发卷前发现还是发卷后发现,不作性质判断。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此表和学生违纪证物交教务处考试科。)
学生签名: 记录人签名: | |||||
姓名 |
| 学号 |
| 学生学院 |
|
(请监考人员或违纪情况发现人尽可能详细具体地描述学生的违纪行为,注明是发卷前发现还是发卷后发现,不作性质判断。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此表和学生违纪证物交教务处考试科。)
学生签名: 记录人签名: | |||||
姓名 |
| 学号 |
| 学生学院 |
|
(请监考人员或违纪情况发现人尽可能详细具体地描述学生的违纪行为,注明是发卷前发现还是发卷后发现,不作性质判断。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此表和学生违纪证物交教务处考试科。)
学生签名: 记录人签名: |
附件9
新疆农业大学考试巡视记录表
巡视人员 | 联系电话 | 巡视地点 | ||||||
巡视时间 | 年月日 时分至时分 | |||||||
教室 | 科目 | 学院 | 监考人员 | 存在的问题 | ||||
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注:有问题的考场请填写,考试秩序正常的考场无需填写。此表巡考结束后交教务处考试科。考试科联系电话:8763623。
新疆农业大学教务处考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