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电工程学院推荐2016年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一、 推荐范围
推免生必须从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 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0%范围内(民考民学生按专业单独排名,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这4部分。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大学英语平均成绩75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20分以上(含32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推荐人参加校外推免生复试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
(五)品行端正、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七)优先推荐。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热爱科学、热爱新疆,传承“屯垦戍边”精神,立志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服务的学生。
2.对我校重点建设学科和专业具有浓厚学术兴趣,具有特别突出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的学生(须经两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通过校级评审),可不受外语及学习成绩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支撑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进行公示。
(八)专项推免。
1.“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条件及要求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相关通知。
2.选聘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专项计划。我校拟选聘2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推免条件及要求详见《新疆农业大学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选聘辅导员专项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转为普通推免生名额使用。
(二)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3)。
申请者须提供: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三)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研招办备案。
(四)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