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者:郭俊先发布时间:2019-04-30浏览次数:742

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新农大学位发【201711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学位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9年农业工程专业“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实施

 机电工程学院负责农业工程博士学位点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总体实施,各招生方向(学院)按照总体实施方案配合机电工程学院组织开展好本方向(本院)的招生工作。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贺鹏(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郭俊先(院长)、唐新军(院长)、张太红(院长)

 纪  检:夏新彬(纪委书记)

 成  员:马英杰(副院长)

         古丽米拉·克孜尔别克(副院长)

         韩长杰(副院长)

         张学军(农业工程学位点负责人)

         李春兰(农业工程学位点学科方向负责人)

         杨鹏年(农业工程学位点学科方向负责人)

         孙伟(农业工程学位点学科方向负责人)

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实施“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具体细则,确定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长、成员名单,做好保密工作;审核综合考核专家组提出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审核专家组

专家组由5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组成,主要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工作,并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专家组

专家组由5及以上博导、领导小组成员、政工负责同志等组成,主要负责综合考核工作,并提出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生招生名额共占学位点的招生计划,同时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详见学校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二)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较好,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敏锐的创新意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三)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达到硕士培养单位毕业要求,在20199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四)往届毕业生应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学科专业与本学科内研究方向相同或相关,且近5年内(自201411日)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相应学科领域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或在EI/SCI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

 (2)在相应学科领域参与编写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

 (3)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除导师外排名第1);

 (4)主持地区(州、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5)获得地区(州、市)级以上的科研奖励等能证明具有学术能力的科研成果;

(五)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CET-4425分及以上)或CET-6400分及以上);

 (2)通过PETS-5

 (3)雅思≥5分或TOEFL≥65分;

 (4)在英语国家有10个月及以上合作研修经历,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外文EI/SCI上发表论文者;

 (5)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英语)。

 考试时间为2019511日,地点:新疆农业大学,详见准考证。英语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

(六)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并交费。申请人于 2019 4 10 日至 4 28 日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xjau.edu.cn)查看报名公告,并在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 300 元。

(二)寄(送)申请材料。4 28 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招生方向所在学院。材料寄送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3-24研究生办公室,周伟,电话0991-8763091,手机13999133178

(三)材料审核。5 10 日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5 20 日前,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综合考核成绩由农业工程学位授权点在机电学院统一公布。

(五)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含报考导师)、教授或研究员分别签字出具,并注明“同意公示该推荐书内容”字样。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

8)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9)《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招生简章和招生方向(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材料审核

 由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完整规范。

由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符合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考评,主要从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书、成绩单、外语水平、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发表学术论文、获奖及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等方面综合评价其学术水平,按照百分制给出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招生方向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参加综合考核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0%,未进入综合考核人员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195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开始综合考核由综合测试和导师评价两部分组成,综合测试评分为百分制,

 (一)综合测试

1.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满分60分)

申请人须准备不少于20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综合考核专家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结构、创新意识能力、学术潜质和兴趣等几个方面对考生提问。

2.外语应用能力(满分20分)

考核形式为英文报告,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10分钟的PPT专业外文文献或资料学习报告,英文报告主题由报考导师测试前指定,主要考核申请人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口语交流能力等。

3.综合素质20分)

综合考核专家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人文素养、心理状况、沟通交流、团队合作以及其它能否持续进行博士学习研究的能力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报考导师评价(是/否)

报考导师除给出综合测试成绩外,对考生是否符合其研究方向进行科学研究给出评价意见,报考导师对一志愿考生是否录取为自己的博士生具有一票否决权,但不影响其他导师对考生的选录。

八、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结果=综合测试专家给出的综合测试成绩之和/综合测试专家人数。

九、体检

综合考核通过的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疆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调剂

申请综合测试成绩合格但第一志愿录取时,可申请调剂到其他导师;导师一志愿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生源不足可结合自身研究实际,按需接受原报考其他导师的调剂生。

十一、录取

将综合考核成绩合格者以报考导师为组,分别排序,报考导师依据考生自身特点和研究基础对口与否情况,从合格者中按照自己给出的综合测试成绩进行选择录取;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为“否”的综合成绩合格者,学位点在第一志愿录取后有名额空缺的情况下,征询考生和其他导师协商同意后可调剂。参加英语入学考试成绩不合格(学校设分数线)的不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或综合测试成绩中综合素质单项不及格(12分)者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合格着不予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十二、公示与监督

 (一)公示

1相关的流程和要求在网站进行公告,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2.研究生处对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不予录取。

 (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申请者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学院咨询: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办

 咨询电话:0991-8763091

 政策咨询: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咨询电话:0991-8762140

 申诉与举报:

 学院纪检委:0991-8762503

 新疆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室:0991-8762099

 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与举报受理电子信箱:xjnydxjjw@163.com(注明“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申诉”字样)。

 十三、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