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七批优秀本科学生赴内地大学访学的通知

发布者:杨建莺发布时间:2017-05-22浏览次数:203

教 务 通 知

2017年第24

关于选拔第七批优秀本科学生赴内地大学访学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多模式本科生人才培养机制,为我校更多本科生提供“第二校园学习经历”,拓宽优秀人才培养渠道,学校今年拟选拔第七批优秀本科生赴内地高校访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本次访学高校: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河海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江南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共计12所访学高校,访学总人数为102人。

2、访学时间:20172018学年。

二、选拔条件及程序

从在校的本科二年级学生中选拔,参加内地高校三年级的专业学习。

1、选拔条件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GPA3.0以上。民语言班学生汉语成绩MHK达到三级甲等或HSK达到8级,书面和口头汉语应用能力较强,能适应汉语言班级的专业学习。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三好学生和校级(团委、学生会、社联、社团)、院级、班级学生干部优先。

学院低于上述条件进行特别推荐的,应进行专项说明并公示。

2、选拔工作程序

1 201769(赴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访学的有附加要求另行通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学办报名,各学院推荐专业与名额见附件1(今年与去年的推荐专业和名额稍有调整,请各学院仔细研读后操作)。

22017615日前学院审核基本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报教务处。报送表格格式见附件2、附件3(只报电子版即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访学还需填写附件4,并提供电子版照片,以“学生姓名+新疆农业大学××专业+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命名),为保障访学工作及时有效,逾期未报学院视作放弃名额。

32017623日前学校组织复核,确认人选。

4)学校择时召开访学启动会,安排相关工作。

三、访学期间的费用

访学期间费用由学生自理。根据与各高校的访学合作协议,相关费用由学生直接交往访学学校。但赴江南大学访学的学生需于放假前将学费、住宿费交本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转交江南大学。

访学期间相关事项管理详见《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内地高校访学管理暂行办法》(附件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访学高校、专业一览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优秀本科生访学推荐名单

附件32017-2018学年优秀本科学生赴内地大学访学学生名单

附件42017-2018学年新疆农业大学大学本科生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插班学习名单

附件5、《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内地高校访学管理暂行办法》

  

教务处

2017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