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通 知
2017年第15号
关于做好 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有关规定,经我处与新华社新疆分社协商,2018届毕业生综合信息采集工作将于4月28日10:00开始(北京时间)在一号教学楼进行,现将采集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图像采集期间,各单位尽量不要安排非校内的教学活动。为减少散拍学生数量,在拍摄期间,要求学生不得离校,在各班拍摄期间停课。
二、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务必将学院总联络人的名单、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联系)以及参加拍摄班级的人数报教务科。
三、为了减少上网学生信息的误差率,提高拍摄效率,此次图像采集信息时使用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学生在采集信息时需持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相关信息与学校学籍信息须保持一致。
四、各单位组织学生按图像采集进度表(见附件)上的时间进入拍摄点,各班级务必提前10分钟按要求到拍摄点集合,班级联络人应提前与拍摄组联系。学生拍摄时,单位联络人应与现场协调人员积极配合,做好联络、协调和维持秩序的工作。
五、持临时身份证或第二代身份证信息与学校学籍信息不符的学生应及时告知采集组人员,待全班图像采集完后再进行采集,需作为特殊类别进行标注。
六、为保证所有高校毕业生能够按时上网注册,因学生外出实习不能参加本次拍摄的班级,新华社新疆分社安排在2017年下半年予以补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华社新疆分社在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北巷2号(兵团司令部对面)设置了固定拍摄点,接待漏拍毕业生。新华社联系电话8805560,8805559。
七、学生拍照三个月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校对系统进行核对。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进度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