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知
2016年第21号
关于安排2016年新入职教师听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新入职教师熟悉教学环节,了解教学过程,掌握教学方法和技能,尽快适应和胜任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本学期将安排2016年新入职教师进行听课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6年新入职教师听课基本要求
1、实行新入职教师导师制。要求各教学单位为新入职教师配备导师并制定指导方案(见附件1),并指导新入职教师做好备课等教学准备工作,一学年培训结束后,由导师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导师指导评定表(见附件2)。
2、实行新入职教师助教制。每位新入职教师须担任1门课程的助教工作(含观摩课程),课时不低于32学时;对于因专业或课程原因无法担任课程助教者,需选择观摩1至2门课程,课时不低于64学时。新入职教师需填写新入职教师担任助教工作申请表(附件3)。担任助教工作应全程听课、编写教案、与任课教师进行教学经验交流、讲授部分课程、参加答疑、参与作业批改、参与课程建设与改革、撰写听课心得体会等。观摩课程应观摩全部课程、编写教案、与任课教师进行教学经验交流、撰写观摩课程心得体会等。新入职教师所编写的教案及课程PPT每学期末交助教主讲教师及指导老师检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抽查,听课或观摩课程心得体会于学期末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存档。
3、实行新入职教师听课制。新入职教师需在教学单位及导师的指导下,制定本学期新入职教师听课计划表(见附件4)。新入职教师听课总量一学期应不少于20学时,其中10学时用于听取专业课程授课,10学时用于听取优秀教师授课。新入职教师听课后要及时填写听课表(见附件5),并在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将上月的听课表交至本组组长,组长负责将本组听课表及时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存档。纸质空白听课表由各相关教学单位印制和发放。
二、注意事项
1、新入职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师资队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教学单位充分重视,加强新入职教师的管理和培养工作。
2、新入职教师指导方案、新入职教师担任助教工作申请表、新入职教师听课计划表(纸质、电子板同时交)请于
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安丽芳联系电话:8763716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导师指导登记表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导师指导评定表
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担任助教工作申请表
附件4:新疆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听课计划表
附件5: 新疆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听课表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