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发布者:郭俊先发布时间:2020-07-01浏览次数:162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毕业研究生就业相关手续的办理主要有《就业推荐表》的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办理及《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录取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学生可纳入派遣计划,毕业时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其他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定向生原则上不负责派遣,不办理就业手续。

一、《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毕业研究生自行在研究生处的网站(http://yjsc.xjau.edu.cn)“下载”栏目中下载,A3纸正反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经学院签署意见后,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签署推荐意见。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要求及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1、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研究生处提前一学期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至各学院,每名应届毕业生按对应编号领取本人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就业协议书需妥善保存,原则上一人只发放一套,如不慎丢失,需在乌鲁木齐公开发行的报纸登报挂失,持挂失声明到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申请补办。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要求

本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可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时,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省略,应按甲方(本人)-乙方(单位)-丙方(学校)顺序签章(其中院、系意见的签章时间,按学院要求办理),即毕业研究生本人先填写基本信息,然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须注明“同意接收”),最后将一式三份协议书交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签章。

毕业研究生与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后应信守承诺,学校不接受单方毁约,确需解约的,须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函原件,同时退回与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否则不予换发协议书,不办理改派手续。

3.不需要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几种情况

1)与用人单位签订制式(一般应由劳动保障部门监制)《劳动合同书》的;

2)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的;

3)考取博士或入博士后流动站的;

4)出国留学的;

5)自主创业的;

6)其他经学研招办认定符合就业政策的情况。

以上情况毕业生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录用文件或录用函;博士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出国留学证明;自主创业的营业执照等。

按上述情况办理的毕业研究生须同时退回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研究生自毕业起两年内均可按此要求办理,超过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办理。

 

 三、《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办理程序

每年6月初学校向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上报当年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通过后给予打印《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1、《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领取

报到证为上下两联,其中上联(粉红色)为报到证正本,名称为“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下联为白色,为报到证副本,名称为“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上联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由学校统一发放给毕业生本人,毕业生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证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在报送就业方案前已办理完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报到证的报到单位为就业单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自治区人社厅规定,报到单位为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2、《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改派

毕业三年以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合同、报到证原件、《自治区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调整就业及补办报到证申请表》(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原就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进行审核盖章和公共就业系统网上改派,然后到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

毁约后申请办理改派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

学校审核通过后,毕业生须到上级部门进行改派。

3、《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丢失补办

   按照自治区高校毕业是三年择业期的规定,毕业三年之内(从毕业生毕业证签发之日算起)、《报到证》丢失的研究生需在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上进行办理。

【网上申请】申请补办《报到证》的高校毕业生进入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站(网址:www.xiggjy.com/),在“用户登录”功能窗口中选择“个人用户”,并输入用户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就业手续”菜单的“报到证遗失补办”,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网上审核】根据系统通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主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对个人申请提出审核意见。【网上公示】高校毕业生补办《报到证》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公示15日,向社会声明丢失的《报到证》作废。【补办】公示期过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到我校研究所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