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机械)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发布者:郭俊先发布时间:2020-06-29浏览次数:996

工程硕士(机械)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机械(0855

Mechanical

(一)领域概况

机械(包括机械工程、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等)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各类机械装备、生产制造技术和控制技术的工程领域,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为理论基础,结合生产实践中的技术经验,研究和解决各种机械、装备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运用维修过程出现的实际问题的应用学科。机械领域工程专业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的经济性为目标,与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和其他高新技术紧密融合,促使机械产品和生产过程向自动化、智能化、高效化、集成化等方向发展。

    新疆农业大学机械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05年获批,学位点现依托现代农业装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农业工程装备创新设计实验室、校企协作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训中心等平台,培养能够从事机械产品和工程装置的设计与研制、生产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工程项目的开发与组织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机械类工程硕士主要是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能够从事与机械相关的教学、科研、生产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业务水平与能力要求:掌握所从事机械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了解本学科现代理论和技术的发展水平、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承担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外国语要求: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机械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修业年限3 年。非全日制、个别因培养条件或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培养计划要求者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但必须按规定提出延长时间的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延长学习时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学习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机械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后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

1.课程学习是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须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业开展。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

2.专业实践是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日制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应在培养单位建立的校外实践基地开展。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3.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不少于1年。

4.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加强对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鼓励校企联合培养。导师组应由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和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必修环节设置

根据全日制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本领域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应体现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 课程类型分为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机械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相关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2 ~ 3 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本领域总学分要求为 ≥35学分,包括课程学习≥24学分和必修环节11学分。其中,文献阅读1学分,开题论证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专业教学实践6学分。

  1. 课程设置

    本学位点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为24学分,学位课学分要求为≥19学分,课程学习应在第1学年内完成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学位课

公共课

(7学分)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秋季

考试

 

[2] 

专业硕士英语

48

3

秋季

考试

 

[3] 

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

16

1

秋季

考查

 

[4] 

工程伦理

16

1

秋季

考查

 

学科平台课程

(6学分)

[5] 

矩阵理论

48

3

秋季

考试

 

[6] 

数值分析

48

3

秋季

考试

 

[7] 

应用概率统计

48

3

秋季

考试

 

专业基础课

(6学分)

[8] 

机械优化设计

32

2

秋季

考查

 

[9] 

有限元法及应用

32

2

秋季

考查

 

[10] 

虚拟样机技术

32

2

春季

考查

 

[11] 

机械工程专题讲座

32

2

春/秋季

考查

 

选修课

(5学分)

[12] 

机械传动创新案例

16

1

春季

考查

 

[13] 

先进制造技术

32

2

春季

考查

 

[14] 

现代控制技术

32

2

春季

考试

 

[15] 

机电一体化技术

32

2

春季

考查

 

[16] 

机械系统动力学

32

2

春季

考查

 

[17] 

农牧机械装备工程

32

2

春季

考查

 

[18] 

多元分析与试验设计

32

2

秋季

考查

 

补修课

(不计学分)

[19] 

机械原理

48

 

春/秋季

考试

 

[20] 

机械设计

56

 

春/秋季

考试

 

[21] 

工程力学

64

 

春/秋季

考试

 

  1. 培养环节(11学分

    1)培养计划

    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导师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指导硕士生进行课程学习、实践能力训练、开展研究工作的依据,也是对专业学位硕士生进行毕业及授予学位审查的依据。

    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专业实践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三部分:

    课程学习计划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专业基础制定,一般在入学1个月内完成。

    专业实践计划一般在第2学期初制定。专业实践计划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制定。

    ƒ论文工作计划一般在第2学期末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安排、论文工作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完成期限等。

    硕士生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查通过后,存入系统电子档案。硕士生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取得相应学分,方能申请毕业(学位)答辩。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条件变化,可以修订培养计划,但需经学院主管负责人同意,并报校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2)文献阅读(1学分)

    机械类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进行开题论证前应阅读不少于40篇专业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并完成撰写至少3篇文献综述,每篇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备案。

    3)开题报告(2学分)

    开题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执行,应在第3学期中进行。通过开题报告者获得2学分,不通过者可限期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不能取得本环节规定学分,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是根据专业学位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检查硕士生的学习和研究进展情况。中期考核的目的是及时了解和帮助硕士生发现、解决学习和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业进步和综合能力发展。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应在第5学期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5)专业实践(6学分)

    充分的实践训练是专业学位硕士生教育质量的保证。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的专业实践可采取集中和分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应注重培养学生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机械类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实践贯穿于课程教学、实习实践、学位论文研究等培养全过程,包括专业技能实践、职业岗位轮训、实践研究等。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应按照实践训练计划,完成实践环节,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总结报告》,并于第5学期末参加专业实践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不得申请毕业答辩。

    (六)学位论文

    1.选题要求

    论文的选题应尽早开始,机械类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后,应尽早在导师指导小组指导下系统地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在了解国内外发展动态和进行探索性研究工作基础上进行选题,并在学科点做开题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课题研究。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具体可从以下方面选取:

1)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2)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3)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4)应用基础性研究、预研专题;

5)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

6)机械产品设计;

7)机械工程领域的技术标准制定。

2.形式要求

    根据学位论文选题要求,机械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应用研究论文,工程(技术、产品)设计、改造与研究,装备和产品开发与试验,加工制造工艺设计,产品与装备推广,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机械工程领域的调研分析报告等,但必须符合学位论文的规范和格式要求。

3.内容要求

学位论文内容根据不同类型学位论文包含不同的内容要求。其中应用研究类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实验研究或数值仿真等部分内容;机械工程设计类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文献综述、设计原理、设计方案、设计方法和设计说明等部分内容;产品研发类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文献综述、技术原理、研发内容、研发方法和产品成果等部分内容;试验研究类学位论文一般包括文献综述、试验原理、试验方案、完成试验设计、试验数据处理及试验结果分析等部分内容;工程管理类学位论文一般包括文献综述、工程管理理论或方法、工程管理内容措施和实施效果分析等部分内容。

4.撰写要求

学位论文撰写格式以“新疆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书写规范与印制要求(分学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05)和《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等为准。学位论文由封面、独创性声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插图和附表清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部分组成。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机械类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其中本人的研究工作内容要占篇幅的70%以上,综述引言以及原理方法(包括采用的软件工具、设备等)叙述等部分不能超过30%的篇幅,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五分之一。

学位论文要求参照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类型、要求及评价指标》。论文撰写逻辑清晰,组织结构合理;论文推理科学准确,数据翔实可靠,所用分析和论证方法正确、科学。学位论文的结构应符合不同形式的要求,用词准确,表述规范。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1. 论文评审与审核:应从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审。

  2. 机械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3. 论文须有3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行业专家参加。

    (八)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者在完成本学科的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批准授予相应学位,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颁发学位证书:

  4. 学科(专业技能)竞赛

        以新疆农业大学为参赛单位,导师为指导教师,在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参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与专业相关的全国性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并且获得奖励(仅计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5. 专利(软件著作权)

        授权1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专利只计以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申请的专利,专利权人为新疆农业大学。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必须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

  6. 发表学术论文

        发表(含录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不含增刊和会议论文)。论文署名可以是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也可以是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并以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论文的内容不能是综述类论文,发表论文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

    (九)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以及培养环节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同时符合本学位点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以获得工程硕士毕业证及工程硕士学位证。若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未达到本学位点学位授予条件者,只能获得工程硕士毕业证。若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工程硕士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