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0年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者:郭俊先发布时间:2020-04-22浏览次数:451

新疆农业大学2020年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培养工作规定(试行)【20162号)文件规定,结合农业工程学位点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农业工程学位点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机电工程学院负责农业工程博士学位点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总体实施,各招生方向(学院)按照总体实施方案配合机电工程学院组织开展好本方向(本院)的招生工作。

(一)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长:郭俊先

副组长:马英杰、张太红

  员:杨抒,韩长杰,张学军,李春兰,杨鹏年夏新彬

二、推荐范围

2019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专业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学制3年,学习期限最少3年,最长不超过6年。

四、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服从国家需要,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热爱专业,牢固地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并且具有创新和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外国语运用能力,能够熟练地在本专业领域内开展学术交流。

4.身心健康。

5.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后,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CET-4425CET-6400,少数民族学生还须通过汉语水平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2)本科期间课程学习与毕业设计成绩优良;已修硕士阶段课程成绩达到优良(原则上各门科目平均成绩应在80分以上)。

3)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五、推荐选拔

1.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确定。符合硕博连读推荐条件均可申请,经硕士指导教师同意,学位点审核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学院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资格名单须明确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导师,如无特殊原因,不予变更导师。

3.外语水平没有达到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英语入学考试,合格者取得硕博连读资格,不合格者无硕博连读资格。

4.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录取后,占录取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录取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2(以当年招生简章公布数为准)。

六、入学审核与分流退出

在学术型硕士就读第四学期,学校对硕博连读生进行博士入学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按照硕士要求进行培养或按肄业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审核不通过。

1.硕士所修课程成绩不合格或重修;

2.个人身心状况不适宜继续学习;

3.自愿放弃攻读博士学位;

4.硕士期间开题未能通过

5.违法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6.其他经学位委员会认定不适宜作为博士继续培养的情况。

七、选拔程序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于2020410日至425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农业工程博士点材料审核点(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1)《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意见书》;

3)《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政审表》;

4)大学本科成绩单(复印盖章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期间成绩单、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MH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所有原件现场提供,验完退回。

2.202058日前,农业工程学位点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2020525日前,农业工程学位点根据招生选拔细则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及选拔,最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并统一公示。

4.硕博连读学生在转博入学时须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

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若因个人原因(如退学、身体不适、自费留学、提前工作等)退学或中途连读转为按硕士生培养时,已享受的博士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要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手续。

九、公示与监督

(一)公示

1.学院网站和公示栏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等重要信息。

2.研究生处对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予录取。

(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申请者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1)学院咨询与申诉部门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办

咨询电话:0991-8763091 637620175QQ群)周老师

学院纪检委办公室:0991-8762503

2学校咨询与申诉部门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咨询电话:0991-8762140  王老师

申诉受理:新疆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0991-8762329

申诉受理电子信箱:xjnydxjjw@163.com(注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申诉”字样)

十、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为农业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新疆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